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壹级资质;
(3)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4)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 投标人如果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制造商的授权;
(6) 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
(7) 投标人如为京外单位,应在北京具有售后服务能力;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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